一、推免范围
“推免”范围仅限于我院2025年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推免条件
依据《东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推免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 学[2003]3号)的各项要求。
(二)申请条件
1.平均学分绩点、综合测评排名均列本专业前 20%,其中作为主 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或学科竞赛(竞赛项目要求以国家教育部当年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为准)并获二等奖者排名可放宽至25%、获一等奖者排名可放宽至 30%。获奖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学校发布通知日期)。
2.国家英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应不低于425分。
3.在校期间全部课程和实践环节首次考试不及格科目不超过1门且无遗留科目。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免工作的组织、咨询、审定等工作。
组长:高鹏、张海丰
副组长:田畅、郑胜
成员:李正、于海辉、张芮源、吕楠、金立忠
秘书:张誉腾、刘亚浩
2.2024年9月5日上午8点前,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东北电力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报学生工作办公室(西石308)。申请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见附表2。
3.2024年9月8日前,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管理办法”审核申请推免学生的基本条件。针对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按照学生综合成绩,分专业对提交申请的学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不超过下达的推免生指标(见附表1)的2倍确定初选名单。
4.2024年9月12日前,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进入初选名单的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5.2024年9月15日前,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针对进入初选名单的学生成立专家组进行思想品德面试考核,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6.2024年9月16日-9月18日,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专家组审核鉴定结果和思想品德考核结果确定最终的拟推免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7.2024年9月19日,学院将拟推免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
8.后续推免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负责安排。
四、其他事项
1.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依据“管理办法”,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综合成绩 = A1×0.8+A2×0.2+A3。
其中:A1为平均学分绩点(按百分制计算),所有课程和实践环节成绩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经教务处批准的缓考、重考成绩,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重修成绩不参与计算,最终平均学分绩点以教务处核算为准。
A2为按照专家组审核鉴定通过后的学生学术专长测算的综合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科研论文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所学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赋分标准详见附表3);竞赛奖项仅限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或学科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赋分标准详见附表4)。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成绩;
A3为科研竞赛、学科竞赛加分。竞赛加分条件为在学校认定的竞赛获得国家级奖励,且作品内容必须与我院学科相关。
依据《东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面试攻读研究生竞赛加分评定细则》和《js555888金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面试攻读研究生竞赛加分评定细则》,认定的竞赛为:
(1)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2)“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3)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4)“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5)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
(6)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大赛
(7)全国大学生化工实验大赛
(8)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大赛
竞赛加分标准见下表,不同类别竞赛项目可累计加分,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5分,同一竞赛项目,只以最高奖项计算一次。
级别(获奖等级) | 加分标准(分) |
国家级 | 特等奖 | 3.0 |
一等奖 | 2.0 |
二等奖 | 0.8 |
2.推免工作实行公示制度。学院推免监督工作由学院党委书记负责(办公地点:化学楼302室,邮箱:neepuchem@163.com)。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作弊者,将取消其推荐生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最终确定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按时参加硕士研究生报名,不能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统考。
4.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我校研究生院要求办理报名等手续,未按时办理者不能被接收学校录取。
5.获得推免资格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推免资格:
(1)所修课程有不及格科目的;
(2)毕业设计(论文)和实践性环节等成绩在良好以下的;
(3)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4)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的;
(5)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
6.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我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附表1 各专业名额分配
系部 | 专业 | 计划分配名额(人) |
化学工程系 | 应用化学 | 自然班 | 2 |
卓越班 | 4 |
能源化学工程 | 4 |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 2 |
环境工程系 | 环境工程 | 3 |
合计 | 15 |
附表2各专业推荐学科代码及名称
系部 | 本科专业 |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化学工程系 | 应用化学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能源化学工程 |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
环境工程系 | 环境工程 | 0830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附表3 科研论文赋分
序号 | 期刊名称 | 赋分标准(分) |
1 | 化工学报 | 40 |
2 | 复合材料学报 | 40 |
3 | 硅酸盐学报 | 40 |
4 | 农业工程学报 | 40 |
5 | 金属学报 | 40 |
6 | 仪器仪表学报 | 40 |
7 | 中国电机工程学报 | 40 |
8 | 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中期刊论文 | 20 |
相关赛事目录以国家教育部当年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为准。具体加分如下:
附表4 竞赛奖项赋分
级别(获奖等级) | 赋分标准(分) |
国家级 | 特等奖 | 50 |
一等奖 | 40 |
二等奖 | 30 |
三等奖 | 20 |
注:A2中科研论文和竞赛奖项赋分超过 100 分,按 100 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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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日